加强司法建议工作 根治社会源头矛盾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25  浏览次数:519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参与社会建设、促进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环节。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及省、韶两级法院有关

 

通知要求,我院针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向相关的党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积极跟进

 

回复及落实情况,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从源头化解矛盾做出了极积贡献

 

       全年我院共完成司法建议30篇,其中刑庭完成17篇,反馈16篇,采

 

用13篇;民一庭完成2篇,反馈2篇,采用2篇;民二庭完成2篇,反馈2

 

篇,采用1篇;执行局完成2篇,反馈1篇,采用1篇;行政庭完成1篇,

 

反馈1篇,采用1篇;乐城法庭完成3篇,反馈0篇,采用0篇;坪石法庭

 

完成3篇,反馈0篇,采用0篇。

 

       其中执行局提出的关于村级卫生站责任主体的司法建议,得到了省

 

卫生厅批复,乐昌市卫生局据此发文对全市村级卫生站的责任人予以了

 

变更,从而提高了村级卫生站医生的责任意识,有效杜绝了村级卫生站

 

无财产承担民事赔偿能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