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二次酒驾”+“冲卡逃逸”,糊涂司机“醉”上加罪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14  浏览次数:1158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对交警的设卡检查,“做贼心虚”的钟某调转车头,加速冲卡,造成执法人员受伤后逃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后,他被数罪并罚,判处实刑。近日,韶关乐昌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兼妨害公务案件。

    2023年1月28日晚上,钟某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乐昌市某路段时,发现交警正在设卡查车。因之前酒后驾车曾被吊销驾照,钟某害怕自己无证驾驶、再次酒驾的事情被发现,遂掉转车头企图逃避检查。执勤交警示意钟某停车接受检查,钟某置若罔闻,继续加速驾驶摩托车冲出设卡检查区域,造成执法人员一人摔倒在地,一人受轻微伤。

    钟某逃离现场后,在住处旁商店购买了一瓶白酒,企图通过继续饮酒的方式逃避法律追究。当晚,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起初,钟某还心存侥幸,直到民警向其释法说理,在查获前再次饮酒的,均以最后一次酒精含量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钟某悔不当初。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6.05mg/100ml。检察机关以钟某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钟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且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一人轻微伤;逃离现场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再次饮酒,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最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钟某无视法律,漠视生命,最终被依法严惩。在此提醒大家,酒后驾车危害严重、代价高昂,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且再次酒驾,或遇到执法检查强行冲卡,将被依法从重处罚。行车无小事,请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莫让点滴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