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194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0281执100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志强与被执行人张坤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坤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志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坤子,男,汉族,1998年2月22日出生,住广东省乐昌市秀水镇黄金洞村委会河背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40281199802227015。
    涉案标的:488153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坤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751-6805237        联系人:李法官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