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因一时冲动,男子酒后放火烧家被判刑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0-19  浏览次数:866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亲手点燃自家房屋?这样的荒唐事生活中竟然真的出现了!事后,当事人不仅要自行承担房屋烧毁的经济损失,还要锒铛入狱。近日,乐昌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放火案,被告人包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包某与李某本已离异,但为照顾抚养子女,两人依旧共同居住在包某父母家中。2023年4月初,包某与李某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便带着孩子去投奔远在外地的包某父母。此后,包某多次拨打李某和父母的电话,均被拒接。想到家人都不愿和自己联系,包某借酒消愁,几杯酒下肚,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心头……包某决定通过放火烧屋的举动逼迫李某带孩子回家。然而,让包某未想到的是,火势不受控制,不仅自家房子被烧毁,还殃及隔壁邻居家,造成邻居房屋及屋内财物被烧毁。

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包某犯放火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放火是一种置他人生命、财产于不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包某醉酒后失去理智实施纵火行为,即使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面对家庭矛盾,应相互包容,冷静沟通,通过正当途径积极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