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民法院2018年地方预算公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1272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8年度乐昌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无下级预算单位。

乐昌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辖区内中心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本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审查处理不服本院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4、监督和指导基层中心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依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9、承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昌市人民法院内设政工科、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及审判监督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研究室、纪检监察室11个职能机构及乐城、坪石、梅花中心人民法庭3个派出机构和1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大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有行政编制81人,年末实有人数79人。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29名。司法辅助人员21名,工勤人员编制11名,年末实有人数7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17.83万元,比上年增加70.54万元,增幅20.3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及2018年补充了法院业务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8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17.83万元,比上年增加70.54万元,增长20.3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01.93万元,比上年增加77.64万元,增长34.6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15.9万元,比上年减少7.1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司法辅助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17.8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01.9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2.26%,比上年增加77.64万元,增幅34.62%,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6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15.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7.74%,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5.77%,原因是2018年司法辅助人员经费地方财政保障50%。其中:1、司法辅助人员经费6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辅助人员的工资及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地方财政承担50%司法辅助人员经费;2、法院业务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院日常业务工作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由省财厅保障。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我院为省级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在省级预算公开中反映。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8年预算          项       目 2018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4,178,324.00 一、基本支出 3,019,324.00
        经费拨款 4,178,324.00     工资福利支出 932,400.00
        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安排的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6,924.0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教育收费收入
    转移性支出
        罚没收入
    债务利息支出
        专项收入
    基本建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其他资本性支出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支出
        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


        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1,159,000.00
三、事业收入(不含预算外资金)
    基本建设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大型修缮支出
五、其他收入
    大型购置支出


    大型会议支出


    专项业务支出


    其他支出 1,159,00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4,178,324.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4,178,324.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四、其他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附加)
六、上缴上级支出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十、上年结转
七、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4,178,324.00    支        出      总      计 4,178,324.00

 

 

 

附件2-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178,324.00 4,178,32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57,088.00 2,257,088.00
20405 法院 2,257,088.00 2,257,088.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095,676.00 1,095,676.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161,412.00 1,161,412.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65,607.00 1,765,607.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65,607.00 1,765,607.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65,607.00 1,765,607.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5,629.00 155,629.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55,629.00 155,629.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555.00 130,555.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5,074.00 25,074.00


附件2-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178,324.00   3,019,324.00   1,159,00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57,088.00   1,098,088.00   1,159,000.00
20405 法院 2,257,088.00   1,098,088.00   1,159,00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095,676.00   1,095,676.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161,412.00   2,412.00 1,159,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65,607.00   1,765,607.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65,607.00   1,765,607.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65,607.00   1,765,607.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5,629.00   155,629.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55,629.00   155,629.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555.00   130,555.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5,074.00   25,074.00  

附件2-4
部门基本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经济科目名称          (到款级) 合计            
小计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 其他资金
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合计 3,019,324.00 3,019,324.00 3,019,324.00      
工资福利支出 932,400.00 932,400.00 932,400.00      
  基本工资 334,400.00 334,400.00 334,400.00      
  津贴补贴 474,000.00 474,000.00 474,00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4,000.00 124,000.00 124,0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6,924.00 2,086,924.00 2,086,924.00      
  生活补助 1,923,648.00 1,923,648.00 1,923,648.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276.00 163,276.00 163,276.00      
             
债务利息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附件2-5






部门项目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合计 资    金      来    源 绩效目标    (简略表述项目              实施的内容及      目的)
小计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 其他  资金
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合计 1,159,000.00 1,159,000.00 1,159,000.00



司法辅助人员经费 659,000.00 659,000.00 659,000.00


保障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等经费
法院业务工作经费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保障法院日常业务工作开支
































































































































附件2-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     支    
项    行次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预算数
小计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1 栏    2 3 4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178,324.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2
3 三、国防支出 33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2,257,088.00 2,257,088.00
5 五、教育支出 35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1,765,607.00 1,765,607.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155,629.00 155,629.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2
23 53
本年收入合计 24 4,178,324.00 本年支出合计 54 4,178,324.00 4,178,324.00
25 5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基本支出结转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8
29 59
收入总计 30 4,178,324.00 支出总计 60 4,178,324.00 4,178,324.00


附件2-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目 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4,178,324.00 3,019,324.00 1,159,00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257,088.00 1,098,088.00   1,159,000.00
20405 法院 2,257,088.00 1,098,088.00   1,159,00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095,676.00 1,095,676.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161,412.00 2,412.00 1,159,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65,607.00 1,765,607.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765,607.00 1,765,607.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65,607.00 1,765,607.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5,629.00 155,629.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55,629.00 155,629.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0,555.00 130,555.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5,074.00 25,074.00  


附件2-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经济科目名称              (到款级)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小计 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合 计 3,019,324.00 3,019,324.00  
工资福利支出 932,400.00 932,400.00  
  基本工资 334,400.00 334,400.00  
  津贴补贴 474,000.00 474,00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4,000.00 124,0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6,924.00 2,086,924.00  
  生活补助 1,923,648.00 1,923,648.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276.00 163,276.00  
       
债务利息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附件2-9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经济科目名称              (到款级)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小计 经费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
合 计 1,159,000.00 1,159,000.00  
工资福利支出 585,500.00 585,500.00  
  津贴补贴 44,100.00 44,10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41,400.00 541,40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573,500.00 573,500.00  
  办公费 31,500.00 31,500.00  
  被装购置费 30,000.00 30,000.00  
  工会经费 12,000.00 12,00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0,000.00 500,00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债务利息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附件2-10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机关运行经费           0
   “三公”经费           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0
                 (一)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
               三、公务接待支出           0
注:
1.本表应填写的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
2.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说明:我院为省级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由省级财政资金保障。


附件2-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乐昌市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   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5
合计 0.00 0.00 0.00
说明:我院2018年无政府性资金预算安排。

乐昌市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PDF补充公开(市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