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关于选用承担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916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为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首期签约一年,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收费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为参照,按照拍卖标的成交金额收费,实行分段收费,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如下:1万元(含1万元)以内的为2%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为8‰;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为2‰;500万元以上的为0.5‰(封顶3万元)。流拍的不收取费用,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按以上的标准80%收取。

特此公告

乐昌市人民法院

201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