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为基层综治干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业务培训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2486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730日,乐昌市委政法委举办2020年第一期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班,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综治专干、各村(居)治保主任参加了培训。乐昌法院应邀为基层综治干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业务培训,由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赵巧芳讲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关实务问题解析》。

授课过程中,赵巧芳结合综治干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如何启动调解程序、组织安排调解、调解协议的拟定、常见案件中的法律疑难问题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展开授课,灵活运用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方法,引导和启发基层综治干部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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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法院对此次授课高度重视,为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围绕此次授课作了认真筹划和精心准备,此前专门进行了培训需求调研,对基层综治干部最关心、最亟待解决的困惑和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作为备课参考,增强授课的针对性、实效性。

“授课的目的在于实践应用。”乐昌法院表示,“我们不仅要做到对现有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如何准确适用进行全面讲解,还要重视传授调解理念、调解程序、调解方法,着重提升综治干部善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让综治干部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业务培训切合实际,解决了综治干部开展调解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惑,为基层综治干部提供了一次再学习、再充电的机会,综治干部不仅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调解水平也获得了有效提升。”乐昌市委政法委对乐昌法院的授课给予充分肯定。

据悉,自20198月开展预立案调解综合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以来,至20204月,乐昌法院已与乐昌市辖区内的19个乡镇(街道)和部分市直有关单位建立矛盾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积极依托各镇(街道、办事处)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建立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并安排专职人员跟办相关事宜,逐步形成“法庭+人民调解员+综治中心+村社干部”的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立案登记前。

2020年是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验收之年,是乐昌法院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乐昌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项目助力乐昌建成全省第二批“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之年,乐昌法院将多措并举强化诉源治理,在各乡镇建立法官联络点,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团体、人民调解员、村(社)干部、有威信的村民等多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诉调对接与基层综治网络化机制联动整合、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