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11月13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次数:260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杨建胜:本院受理原告乐昌市粤铁工程机械制造厂诉你方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281民初9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予原告乐昌市粤铁工程机械制造厂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乐昌市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王国强 联系电话:0751-6805226
地址:广东省乐昌市公主下路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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