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1)粤0281执14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16 浏览次数:527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执行公告
(2021)粤0281执1475号
杨列莉:
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与杨列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281执14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乐昌市人民法院(2021)粤0281民初82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承办法官欧彩凤075168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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