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元解纷“乐昌模式”再添新笔!乐昌法院推动成立全市首批“无讼村(社区)示范点”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20  浏览次数:562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918日,乐昌市首批“无讼村(社区)示范点”揭牌仪式在九峰镇举行。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沈家辉、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丘辉华、九峰镇党委书记马建民等人共同为九峰镇九峰街社区及坪石、横坑村委会三个示范点揭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九峰镇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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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无讼村(社区)”?并不是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以村(社区)为单位,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尽量减少辖区内诉讼案件。

   九峰镇地处粤北红色革命老区,民风淳朴,村民法律意识普遍较强。近年来,九峰镇三个村(社区)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优化纠纷解决资源,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引导辖区群众讲法理、讲道理、讲情理,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夯实了“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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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讼村(社区)’建设是平安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沈家辉在揭牌仪式上表示,“市法院、九峰镇要以建设‘无讼村(社区)示范点’为着力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丘辉华表示,“‘无讼村(社区)’的建成,将推进乡村矛盾纠纷化解从个案处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基层,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市法院立足山区特点,不断丰富一站式多元解纷“乐昌模式”内涵。从去年在乐昌十九个乡镇(办事处)建立法官联络点到今年创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主动融合创新“枫桥经验”,通过推行指导基层治理机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优化矛盾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建立网上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打造跨省联合化解纠纷机制等,打造多元解纷“乐昌模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