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房质量好友反目成仇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8 浏览次数:404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因建房质量好友反目成仇
法官以诉前联调成功化解矛盾
本是多年好朋友,因建房质量问题,双方反目成冤家,一方急于拆除重建,一方强
力阻止,缠闹不休,房主无奈来到法院,近日,经乐昌法院信访法官采用诉前联调成功
化解矛盾纠纷。
黄某在其位于某中学路口处报建一幢十层楼房,雇请了相识多年的好友湖南某建筑
工程队的陈某承建。去年春动工,去年国庆节前房子建至三层时,黄某发现房子的质量
有问题,几次找陈某要求返工,陈某坚持己见继续施工,黄某请来建筑相关部门进行质
量检测,确定质量有瑕疵,要求陈某停工走人,但陈某不接受,要求黄某结清所有工
钱。黄某认为陈某本无资质建高层楼房,又不尽心尽力,造成建房质量问题,陈某只能
请人拆除重建,损失很大,不要求其赔偿损失已是让步,而陈某则以质量问题是黄某所
购水泥不够标号造成的。责任应由黄某负,并要求黄某结算所有工钱,否则要与所建房
屋共存亡,誓讨回血汗钱。双方矛盾升级,陈某无奈来到乐昌法院求助,信访法官接访
了他,认真做了记录,了解了相关情况,想到双方是多年的好友,曾经是生意上的合作
伙伴,矛盾产生的关键是如何结算的问题。
信访法官来到工地现场了解了详情,并到附近工地调查了解用工情况以及施工用料
等方面问题,又找到陈某及陈某在某部队服役的儿子和地方武装部,得知陈某夫妻双方
冒着酷暑几个月在工地确实付出了很多,黄某开始只愿付木工及钢筋工的工钱,对于陈
某夫妇的工钱不愿支付,而陈某坚持按自己的计算方法结算工钱,法官与武装部政工干
部及建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联合做双方的工作,反复摆事实,讲法理,黄某终于让
步,按陈某的结算价支付一半的工钱,而陈某也考虑到黄某的损失,也作出了让步,双
方平息了积怨。
(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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