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受雇锄草遭雷击身亡 法院诉前调解息纠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4  浏览次数:332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村民受雇锄草遭雷击身亡 法院诉前调解息纠纷

 

       近日,乐昌市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宗雇员为雇主锄草遭雷击身亡家属索赔的纠纷。

 


       湖南汝城某村村民李某受雇为乐昌市大源镇某村村民郑某的果园锄草,某日下午,
李某与其他受雇人员一起正在郑某的果园锄草时突遭雷击倒地身亡。事发后李某的家属多次找郑某要求赔偿20万元未果,又召集乡亲20多人去郑某家及村委会闹事,亦未如愿,最后向法院要求帮忙解决,乐昌市人民法院诉讼中心法官热情地接访了李某的家属,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向李某的家属宣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来访者,李某虽在雇佣活动中死亡,但并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所致,而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意外事故。雇主郑某无法预见这种灾害天气的发生,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无过错,雇主郑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律规定,雇主郑某作为受益人按照民法的公平原则应给予李某家属一定的补偿。随后法官找来雇主郑某,经过一番释法析理,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调解。

 

(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