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守正义 服务大局勇担当
2022年,在乐昌市委坚强领导、乐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乐昌市政府、乐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乐昌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乐昌市委决策部署和乐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108件,同比下降9.58%,新收案件6年来首次下降,诉源治理成效初显;办结4586件,结收比100.11%,同比上升3.76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229.3件。
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乐昌高质量发展
乐昌市人民法院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司法担当。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乐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共建新“十百”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主动服务“一园三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456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乐昌市某房产公司物权保护纠纷系列案,助力腾空4292.8平方米土地,推动“停缓建”工程加快复工;强制追缴乐昌市某公司拖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05万元,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为自动履行的企业和个人及时修复信用评价,引导市场主体重契约、守信用,共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33份。
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化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妥善审结申请公司解散、股权转让等涉企纠纷案件884件。与乐昌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协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9项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打造“暖心护企”普法名片,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治问诊”6次、“法治课堂”5场,成功入选广东法院“百项精品普法”培育项目。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放水养鱼”方式促成乐昌市某建材有限公司26.34万元债务执行和解,使企业得以正常生产经营、重获生机。
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妥善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林权转让等涉农纠纷案件74件,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强化根治欠薪工作,协同乐昌市人社局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办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6件,追回欠薪14.97万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雷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件,护航绿美乐昌建设,李某某等人跨市运输、倾倒“废油渣”案入选广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防范处置房地产行业风险,妥善审结逾期交房办证等群体性房地产纠纷案件6件,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中国人民银行乐昌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金融纠纷诉讼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妥善办结融资租赁、金融借款等纠纷案件166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针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行业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助力行业规范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乐昌建设
乐昌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审结刑事案件362件,判处罪犯463人,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惩各类渗透颠覆破坏、邪教等犯罪,依法审理候某某等12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坚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案件7件10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趋势。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徐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使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
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倾力守护人民安宁,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41件,重刑率达19.51%。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1件19人,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密切配合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依法审结交通肇事、醉酒驾驶等犯罪案件190件191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惩处刘某某以“投资养老”之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以法治力量守护“夕阳红”。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对陈某犯徇私枉法罪免予刑事处罚,彰显司法人权保障和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95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为379名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坚持司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乐昌市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家事、住房、教育等涉民生案件578件,助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注重平等保护,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117件。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32.1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传递司法温度。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审结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182件,对猥亵、强奸儿童的何某某依法从严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乐昌市人民法院获评2021-2022年度韶关市“青少年维权岗”。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方式从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种渠道并行向“厅、网、线、巡”相互融合、连为一体转变,力促诉讼事务“一次办好”,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位居韶关法院前列。推行诉讼材料“容缺受理+补正办理”工作法,完善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服务,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优化线上诉讼服务布局,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14个网上巡回法庭,打造“家门口”法庭,共接待群众459人次,诉前调解案件212件。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组建事务集约、速控、速执、普执、特执等五类执行团队,推进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化办理,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质效提升。全年共执结案件2339件,执行到位1.42亿元,实际执结率等13项指标排名韶关法院前列。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发改、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失信惩戒,发布失信名单746人次,限制高消费1025人次,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对17名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强力高效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率先在韶关市建立“庭所共建”机制,打造“前哨式”解纷模式,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与乐昌市侨联、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911件,调解成功率76.62%。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19场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典型案例45篇,参与制作的《捂紧养老“钱袋子”》《危险废物》等短视频被最高法院、省法院推广。
坚持改革创新有效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乐昌市人民法院以乐昌市委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契机,着力解决制约司法效能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审判质效管理。扎实开展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三年行动,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完善审限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审限变更事由和次数,对办案系统显示审限异常的案件逐一核查,提升司法效率。建立健全业务分析会评析研讨、专业法官会咨询会诊、审判委员会业务指导机制,促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着力解决“类案不同判”等“老大难”问题。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权责清单,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结案件3547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77.34%。持续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大速裁快审、小额诉讼程序等适用力度,逐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速裁案件平均结案时长26.46天,同比缩短3.26天,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网上智能化服务,推广案件流程管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送达等辅助办案系统,形成线上流转、全程留痕一体化办案模式,提高工作调度管理效率。坚持智能管理减负,推进“互联网+法院”在线服务,利用云上法庭等信息化方式加快案件办理,全年网上开庭、调解856次,刑事案件远程庭审132件。
坚持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乐昌市人民法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把支部建在庭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举办“双周讲坛”、主题党日等活动109场次,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坚决响应党组织号召,累计组织党员干警587人次下沉社区,助力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森林防灭火、巩文创卫,用实际行动书写法院人的政治本色与使命担当。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定制式”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新法实施、实务难题等各类培训班54期517人次,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培养年轻干警,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组织开展理论征文、读书沙龙等活动8次,提升队伍综合履职能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共有3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乐昌市人民法院获评“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乐昌市“敬业奉献好人”。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运用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多种手段,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离任及任职回避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全方位打造廉洁主题教育阵地,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把家风建设融入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阵地”,1户干警家庭获评乐昌市“最美家庭”。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充分保障人民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的权利。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向乐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等工作情况。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场53人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1次。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积极回应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化参审,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556件。推进阳光司法,强化“四大平台”运用,司法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8.59%、庭审直播案件1246件、公开裁判文书271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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