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妇伤害他人获刑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3 浏览次数:299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乐昌村民陈某娇因与邻里发生争执,在肢体冲突中导致被害人骨折。近日,乐昌法院以陈某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包括已赔偿的1万元)的协议,并于当天付清赔偿余款2万元。
据此,乐昌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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