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促成执行和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边是苦苦等待劳务费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即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深陷困境的企业,如何能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近日,乐昌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顺利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年6月12日,杨某与乐昌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乐昌某公司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部分脚手架工程分包给杨某施工。杨某施工完毕后,乐昌某公司仅支付部分劳务费。杨某多次催讨剩余劳务费及超工期费用未果,诉至乐昌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乐昌某公司应向杨某支付有关费用。然而,判决书生效后,乐昌某公司仍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乐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向被执行人乐昌某公司的负责人释法说理,督促其自动履行。对方在对公司涉诉情况表示无奈的同时,也提出了希望不要影响企业目前正常生产经营的请求:“我们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实在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能否给予宽限期进行筹款?能否暂时不要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执行人员在充分了解乐昌某公司的实际情况后,与杨某进行沟通:“短时间内乐昌市某公司很难筹集到足够的钱,能不能再给一点时间?如果对方能一次性付清,对你们来说也是好事!”
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调解,杨某对乐昌市某公司遇到的困难表示理解,愿意给其一个月的筹款时间,并同意暂缓对其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一边,乐昌市某公司被杨某的做法感动,不到一个月时间,如约一次性将劳务费及超工期费用共计499549.41元付给杨某。至此,该纠纷被妥善化解。
“钱都到账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杨某在电话中激动地向执行人员道谢。
事后,乐昌法院向乐昌市某公司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表示肯定。“感谢法院替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有了这份证明,以后不用再为企业后续发展担心了!”乐昌市某公司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乐昌法院通过“执行和解+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促成289件案件执前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将群众“纸上权利”真正变得可感、可享,让良法善治助推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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