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关爱八旬老汉闹离婚 法院:夫妻相伴不易不准离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9 浏览次数:32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乐昌法院审理了一起耄耋老人的离婚纠纷案件,83岁的刘老汉因埋怨其七旬老伴赵大娘不会照顾、关心人,心里颇为恼火,一气之下告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官经多次调解,最终以判决不准许离婚结案。
据了解,刘老汉和赵大娘经他人介绍认识后于196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男孩。结婚以来,双方感情一直较好。近些年,其儿子儿媳都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看望两位老人,而刘老汉又时常患小病小痛,需要老伴照顾,赵大娘亦年事已高,因照顾其力不从心,为此两人多有吵闹。刘老汉气愤之余诉至法院,要求与赵大娘离婚。庭审中,被告人赵大娘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坚持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老来相扶相助共同生活了近30年,双方已建立了稳固的夫妻感情,只是近年来原、被告由于家庭琐事及缺少沟通、关心,导致夫妻矛盾产生。如果原、被告能好好沟通,互谅互让,多点理解与宽容,互相改正自己的不足,两人的矛盾是可以化解的。另原、被告均已逾耄耋之年,老年婚姻更应倍加珍惜,无论是从身体健康还是从心理上、生活中均需要有人陪伴,相互照顾,从稳固个人身心健康及家庭的角度,均不宜判处离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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