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男子为孩输血发现3岁儿子竟非亲生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0 浏览次数:33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乐昌一男子为儿子输血时意外发现孩子非亲生,愤怒之下以妻子未履行夫妻忠诚义务为由将其告上法院,诉请判决离婚并要求其妻返还小孩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日前,该案经乐昌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离婚,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孩子抚养费2.8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2010年4月,张某与妻子刘某在打工时相识,同年8月份确定恋爱关系,次年6月登记结婚,后生育一男孩,夫妻感情非常甜蜜。2015年9月,儿子因病住院急需输血,张某作为父亲主动要求为儿子输血,医院通过抽取其血液检查发现其血型与儿子不符。张某觉得事情不对劲,便反复比对自己与儿子的容貌,发现没有一丝相像之处,于是对儿子是否为亲生起疑。为了彻底解开自己的疑虑,张某偷偷带孩子到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亲权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双方不符合遗传基因条件,可以排除亲生父子血缘关系。张某确定孩子并非亲生之后,先是质问妻子,对方起初并不承认。张某随后拿出鉴定报告,刘某见无法隐瞒便承认在张某外工作期间,自己受他人利益诱惑发生了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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