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间因小事不忍酿大祸 男子推伤老人获刑半年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2 浏览次数:1075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邻里之间本该和睦相处,互帮互让,却不料因为一点小事演变为一人受伤住院一人被判刑的大祸。近日,乐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沈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1日,被告人沈某某看见受害人许某芬(年近八旬)在田地里驱赶其饲养的鸭子,遂与许某芬理论并发生争吵。随后沈某某跟随许某芬到其家中继续争吵,并在争吵过程中,沈某某用手推了许某芬一下,致使许某芬右手臂撞到不锈钢门后受伤骨折。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能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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