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乐昌法院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320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4月20日,乐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秀率市人大检查组一行10人到乐昌法院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桂平及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的有关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参观了乐昌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实地查看了导诉、立案、信访窗口工作流程,认真翻看了摆放在立案窗口的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有关民事诉讼宣传小册,并通过立案大厅的电子触摸显示屏查阅了相关民事案件信息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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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乐昌法院副院长彭志斌向检查组一行作工作汇报

    随后,乐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志斌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在学习、宣传、掌握及贯彻实施过程中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等内容向检查组一行作了全面的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检查组与乐昌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庭室负责人就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工作进行了座谈。座谈期间,与会人员就如何解决案多人少、委托代理不规范、执行难等问题及如何加强民事案件调解、普法宣传、涉诉信访退出机制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法院有关同志还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当事人传唤不到庭、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等一系列民事诉讼法律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通过汇报和座谈,检查组一行对乐昌法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乐昌法院高度重视《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措施得力,深刻领会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保证了《民事诉讼法》的全面实施。尤其表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办案效率与质量、法律宣传效果等方面有了较大提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最后,徐国秀副主任代表检查组对乐昌法院进一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工作,有效缓解一线法官办案压力;二是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通过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诉讼调解及执行和解等多种方式相互结合,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最终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三是要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数字化法庭、庭审直播、电子文书送达等信息化功能,努力提高法院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和案件审判质效水平,解决送达难问题;四是要加大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普法工作,逐步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五是要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同时要主动发挥人民法院主办,党委、政府有关单位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题。

(编写人  曾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