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轻刑快审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5-11  浏览次数:324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5月11日,乐昌法院再次适用轻刑快审机制,不到20分钟,就审结了6起刑事案件。截止目前,乐昌法院共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办结各类轻微刑事案件13件15人,平均每案办理周期为4天,当庭宣判率和服判率均为100%,既实现了“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又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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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乐昌法院适用轻刑快审机制集中审理6起刑事案件

自开展轻刑快审试点工作以来,乐昌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的有关工作部署,努力总结前期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轻刑快审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乐昌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并组织刑庭干警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法院关于轻刑快审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有序布置轻刑快审试点工作,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先行先试,提速审判,积累经验,为全面推行轻刑快审机制夯实基础。同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管理,从组织领导层面上保障了轻刑快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注重整合审判资源,简化庭审流程和文书制作。乐昌法院对符合快速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指定一名专职法官负责审理,在该类案件办理过程中,简化庭审程序,推行集中出庭、集中开庭、集中核实被告人基本情况、集中告知诉讼权利、集中宣判、集中送达裁判文书和集中向被告人告知上诉权利的庭审制度。同时在法律文书制作、审批程序上予以简化,刑事审判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主动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乐昌法院积极加强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有序建立和完善快速侦查、快速起诉、快速审判、快速结案的联动机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提高办案效率。对联动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快速办理机制的有效落实,形成三机关的合力,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更符合公正和效率的要求,真正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

据该院介绍,为深入推进轻刑快审工作,切实提升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推动轻刑快审机制制度化常态化,下一步,乐昌法院将主动向当地市委汇报该项工作的开展及推进情况。同时,乐昌法院将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为轻刑快审机制进一步提供制度支持。

 

(编写人 曾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