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秋雄一行到乐昌法院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413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523日,韶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秋雄带领韶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谭伟才和纪检监察室主任杨建军到乐昌法院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座谈,乐昌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图为韶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秋雄一行到乐昌法院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座谈会上,乐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汇报了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推进进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黄秋雄副院长一行听完工作汇报后,重点指出了乐昌法院存在执行质效偏低,执行力度不够,执行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管理水平与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等问题。

督导期间,黄秋雄副院长一行还现场对30余宗涉案标的总计2亿余元的重大系列案件进行逐案研究讨论,指导乐昌法院厘清案件财产处置受阻问题所在,现场敲定破解对策与方案,指出要在规范执法的前提下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确保执行标的到位率明显提升。对涉及人大代表、公职人员、村委会等重点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汇报,要用足用活联合惩戒措施,督促尽快履行生效判决,限时清零。

黄秋雄副院长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重大政治意义,全院要上下一盘棋,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院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上阵,一竿子插到底,抓工作进度,及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做到了解情况细致,发现问题准确,实施措施精准,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表、路线图,根据第三方评估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执行工作操作指引,逐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补齐短板,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

三要加大清案力度。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担当,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寻找提高清案工作效率的措施与办法。要认真找准长期未结案件形成原因,加大主动作为力度,重点解决好涉案标的额较大的执行案件,不断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执行数据核心指标。

   四要强化信息系统运用。要用好执行案件流程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案款管理系统,检查执行案件是否全部纳入流程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录入节点信息,强化执行案件节点管控,杜绝超期结案情况发生。五要强化“无为问责”工作机制。要坚守纪律底线、作风底线、安全底线,扎紧执行工作制度铁笼,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情形发生。对于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第三方评估验收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