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砸车窗盗窃被判刑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40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男子砸车窗盗窃被判刑

 

 

       近日,乐昌市人民法院对一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杰有期

 

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赵某杰自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期间,先后多次在乐昌市红岭中路、永安南

 

城等地采用砸车窗玻璃的方法盗取小轿车车内高档烟、酒、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人民

 

币共两万余元,损毁12辆汽车玻璃价格合计1131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杰无视国

 

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砸车窗的方法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

 

已构成盗窃罪。结合本案现有证据,被告人盗窃既遂的量刑重于未遂的量刑,应以盗窃

 

既遂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韩志,曾伟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