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砸车窗盗窃被判刑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40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男子砸车窗盗窃被判刑
近日,乐昌市人民法院对一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杰有期
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赵某杰自2013年1月至2013年4月期间,先后多次在乐昌市红岭中路、永安南
城等地采用砸车窗玻璃的方法盗取小轿车车内高档烟、酒、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人民
币共两万余元,损毁12辆汽车玻璃价格合计1131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杰无视国
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砸车窗的方法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
已构成盗窃罪。结合本案现有证据,被告人盗窃既遂的量刑重于未遂的量刑,应以盗窃
既遂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韩志,曾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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