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骗偷妻子单位财物 销赃却遭他人骗走赃物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次数:30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丈夫骗偷妻子单位财物 销赃却遭他人骗走赃物

 

       记者昨日从广东乐昌市法院获悉,该市男子曹荣骗得妻子的信任后,以借样板衣为

 

由拿走妻子工作单位某服装店的一批服饰给他人售卖,又以帮妻子看店为由盗走店内

 

商品,在销赃时反被他人骗走赃物。日前该院一审以盗窃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3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

 

       2013年6月3日,曹荣来到其妻子工作的乐昌市某服装店,向其妻子谎称其朋友需要

 

购买服装,从店内拿走价值约3200元的衣服36件作为所谓的样板服。

 


       曹某将这批衣裤寄放在乐昌市廊田镇后,再次回到该服装店,又以帮其妻子看店为

 

由支开妻子,盗走店内衣物一批和一台神州牌台式电脑。

 


       其妻回店后发现店内财物被盗,立即打电话给曹荣,而曹荣与其妻子玩起了“失联”。

 


        曹荣把台式电脑以4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名收破烂的男子后,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一

 

名自称是“阿龙”的男子,将自己骗、盗得到的衣物全部卖给了“阿龙”,“阿龙”预付了1000

 

元给他,称余款在等衣物

 

卖完后再支付。然而,令曹荣没有想到的是, “阿龙”拉走衣物后也与他玩起了“失联”。

 


        经鉴定,曹荣骗取、盗窃的衣物和电脑价格共计人民币53674元。乐昌市法院以盗

 

窃罪、诈骗罪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 李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