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丈夫出轨,女子闹离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1558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女子因怀疑丈夫在外有第三者,为此闹上法庭要求与对方离婚。近日,乐昌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并认为原告起诉离婚的理由和依据不足,故依法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据了解,女子阿莉(化名)和丈夫阿谭(化名)于1999年3月经他人介绍相识,经自由恋爱后于2007年3月在乐昌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男孩。结婚以来,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但自2014年3月始,因阿莉怀疑丈夫在外有第三者,两人为此时常发生争吵和“冷战”,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今年6月,原告阿莉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阿谭的婚姻关系。庭审中,阿谭坚称自己没有第三者,且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原告则坚决要求离婚,双方各持己见,调解未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经自由恋爱8年后才结的婚,相互已经很了解,婚姻基础牢固。婚后双方感情也较好,只是自2014年以后,由于原告对被告的不信任,致使两人感情不和,时有吵闹。但原、被告只要相互珍惜以前的感情,多点沟通,多加理解与包容,互谅互让,消除误会,两人的夫妻感情是完全可以和好的。因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远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有和好可能,原告诉请离婚无理,本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