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公告(3月30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38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林爽:本院受理原告林自立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281民初19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本案按原告林自立撤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乐昌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王国强 联系电话:0751-6805248
地址:广东省乐昌市公主下路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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