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乐昌法院坚守初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使命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乐昌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执行亮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李法官,我知道吴某的下落了,他回到韶关扫墓了。”4月2日,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申请执行人的来电开启了执行干警的“清明执行之程”。得知消息后,承办法官果断抓住吴某返乡祭祖的机会,立即前往韶关拘传吴某。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敲门“拜访”,吴某紧闭大门拒不应答,佯装无人在家,但屋内明显有人活动的声音,执行干警见吴某如此不配合,迅速找到该屋的房东开门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
在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耐心地劝导吴某,但其不以为然,依旧声称没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鉴于吴某如此强硬不肯还钱的态度,李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一听到要被拘留,吴某慌了,态度立即转变,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某一次性转账还清欠款29万元,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普法宣传,司法为民零距离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3月,乐昌法院多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将法律送进园区、校园,向群众传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
在园区,法院干警就园区企业员工日常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同时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民法典》中关乎企业权益的相关法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在校园,刑庭法官为学生们送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重点结合与学生们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志愿服务,共建文明城市
近日,乐昌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坚持文明践行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助力建设清和乐昌。
志愿者干警身穿红马甲、手持信号牌,对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提醒行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秩序,树立“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观念。
诉前调解,为民解忧暖人心
“法官,我们想明白了,愿意交物业费。”近日,乐昌法院成功调解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来,李某等业主认为所居住的小区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设施损坏、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因而对物业管理服务产生不满,多次沟通效果不佳后,李某等业主便和物业公司赌气不缴纳物业费。为此,物业公司将李某等人一举告上法庭。
乐昌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物业纠纷的妥善处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故先组织各方进行调解,欲平稳化解此次矛盾。承办法官秉持着司法为民的理念,调解前通过电话与各方当事人及时进行沟通,向业主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物业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调解现场,承办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调解方式向各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李某等业主答应现场缴纳欠缴的物业费,双方也握手言和。
该系列案的成功调解仅仅是乐昌法院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但充分体现了乐昌法院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宗旨。下一步,乐昌法院将继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各项举措,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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