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栏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4  浏览次数:34236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0年,我院被省高院授予2008-2009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院,被乐昌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法院代表队在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闭卷考试和知识竞赛中夺得两个第一名;刑事审判庭被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乐昌市政政府评为乐昌市卷烟打假先进集体;罗忠铭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曾伟洪记个人三等功,邓培权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1年,我院被乐昌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双到先进单位和“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周毅、罗忠铭等11人次受到各级奖励、表彰。

      2012年,我院被韶关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乐昌市委、市政府评为乐昌峡坪石库区移民房屋拆除工作先进单位,被乐昌市委评为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单位;乐城法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刑事审判庭被评为乐昌市卷烟打假先进集体;曾陈红、罗忠铭等11人受到各级奖励、表彰。

 

      2013年,我院被乐昌市委市政府评为乐昌市“三打”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总支部市被乐昌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丘辉华被评为省“三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甘楚阳被评为乐昌市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李志平、何杨被评为乐昌市“三打”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丘辉华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曾建被韶关中院记个人三等功,李细龙被评为2012年度乐昌市优秀新闻通讯员,曾德利被评为韶关市优秀团员,何杨被评为团市委评为优秀团干,周影芳获廉洁文化书法大赛三等奖。

      2014年,坪石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我院被记集体三等功,被乐昌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杨香中、杨涛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我院团支部被团市委评为“五四”先进团支部,曾维为优秀团干;曾德利在团市委“做群众友,不做青年官”为的主题的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

 

      2015年,我院在实施“岭南工程”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高院通报表扬;立案庭被韶关中院记集体三等功;我院被乐昌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乐昌市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杨香中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曾德利被韶关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何莉平被团乐昌市委评为优秀团干。

 

      2016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3-2015年扶贫开开发“规划到户、现任到人”工作优秀单位,李细龙被评为优秀个人;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5年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优秀单位;韶关中院党组决定授予我院民一庭集体三等功、李细龙、邱强生个人三等功省高院给杨涛记个人二等功;我院天平志愿者服务队被团市委评为乐昌市志愿者先进集体,叶林和被团市委评为优秀团干;李细龙家庭被评为韶关市“五好文明家庭”; 叶林和在省法警总队咏春拳教练员训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刘艳芳在省法警总队警衔晋升培训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在市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2016年迎“七﹒一”乐昌市直机关手抄党章书法比赛中,何杨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