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你们的感谢信很暖!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乐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换为工作实效,为民办好事解难题。近日,乐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获一封感谢信、一条感谢短信,通过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赢得了群众的满意和好评。
一封感谢信,一份认可
“非常感谢乐昌法院的法官,你们辛苦了。”近日,当事人张某送来感谢信,字里行间折射出对法院的信任和认可。
原来张某与林某签订租赁合同,将其名下的房屋出租给林某。岂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林某的生意陷入困境。时至今年6月, 当张某要求林某依约继续支付租金时,林某以经济困难为由迟迟未支付,并拒绝接听张某电话。无奈之下,张某将林某诉至法院,要求林某支付租金、水电费6500元及违约金1626.9元。
受理案件后,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诉讼服务中心的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前,承办法官了解到林某在广州,考虑到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不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于是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双方沟通,既向被告释法析理,阐明法律后果,又向张某讲明疫情对林某生活工作的影响,让张某了解到被告所处的困境,希望双方互谅互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及水电费6500元即可,无需再支付违约金。第二天上午,张某再次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感谢,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一条短信,一份责任
三日后,立案庭干警手机又收到了来自当事人韦某的感谢短信。
该案中,韦某与白某本是昔日好友,2018年,被告白某因经济困难向原告韦某借款34000元并签署借条,约定27个月后归还。借款到期后,韦某多次催还,被告却声称无力归还,韦某不得已向乐昌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白某却依旧未偿还借款,韦某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其不了解执行程序且人在外地,韦某拨打了立案庭办公电话询问执行流程。了解到韦某的实际情况,为让群众少跑腿且尽快拿到执行款,立案庭干警主动提出添加工作微信,线上指导韦某填写执行申请书和提供相关执行材料,并及时告知韦某执行立案情况,给他吃下颗“定心丸”。该案在移交执行不久后,白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尘埃落定。拿到执行款后,韦某表示非常满意和感动,发来感谢短信写道:“感谢乐昌司法力量为我带来的公平正义。”
一封感谢信、一条感谢短信,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的认可和信任,激励和鞭策着法院干警砥砺前行。乐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牢记初心使命,继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倾尽真情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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