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281执1202号张志国执行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517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告

(2021)粤0281执1202号

张志国

、未志岗乐昌市高梅停车场保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281民初413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下落不明,本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等材料。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