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民法院关于组建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通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1882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本院各部门: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良好氛围,我院决定组建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小组人员设置如下:
组 长:罗忠铭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副组长:黄志斌 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成 员:梁小荣 立案庭法官助理
蔡汉清 执行局法官助理
曾 瑜 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赵巧芳 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
苏立君 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毛瑶瑶 坪石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李 雅 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科员
小组办公室设在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志斌兼任,李雅为工作人员。
乐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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