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281执恢1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次数:49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公告
范新春、余月秀:
你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0281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俩下落不明,本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材料。
特此公告。
乐昌市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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