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爬大货车摔伤索赔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4 浏览次数:49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名6岁的男童爬上一辆大货车玩耍,货车司机当时没有注意到车上有人,行车过程中该名男童从车上掉下摔伤。为此,男童母亲作为儿子代理人,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司机赔偿男童各项损失费用共计4.4万余元。
事发去年8月13日。当得知男童从车上掉下来后,司机邓某及时报警。交警对事故调查后,认为邓某驾车注意力不集中,没发现车上有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认定邓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发时,男童年仅6岁,属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对男童受到伤害存在一定的过失。
法院认定除邓某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外,尚有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4万余元。对于以上损失,因男童监护人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可减轻邓某的赔偿责任,但邓某驾驶的是两年未经年审的机动车,邓某又未依法投保交强险,故该损失应由邓某足额赔偿给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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