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校园,与法“童”行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1391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5月31日下午,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乐昌市人民法院联合乐昌市人民检察院、乐昌市教育局开展“快乐童年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走进乐昌小学,为同学们送上最温暖的节日问候。

 

活动中,欧法官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构成、民法基本原则、预防校园欺凌等相关法律知识,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什么时候起施行?”“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在问答环节,欧法官抛出一连串的问题,点燃了同学们知法学法用法的热情。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举手发言答题。活动后,同学们纷纷主动分享感受“这是我收到的最‘特殊’的儿童节礼物!”“如果不是因为这堂法治课,我都不知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此次活动,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下一步,乐昌法院将继续发挥法治教育“助推器”作用,深化与学校、社区等的交流协作,积极开展旁听庭审、送法进校园等法治教育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