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恋为名拘禁抢劫他人 被告人数罪并罚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5 浏览次数:314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乐昌市人民法院对因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的杨某陵等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四年半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9月中旬及下旬,被告人杨某陵、王某贵、邓某华、邹某召、李某毅、刘某艺(女),由刘某艺以谈恋爱的名义通过QQ聊天方式分别将被害人宿某海、梁某林骗至乐昌市区某出租屋,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抢得宿某海现金人民币1200元及价值1799元的小米手机一部、抢得梁某林现金人民币400元,并非法剥夺、限制两名被害人人身自由多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陵、王某贵、邓某华、邹某召、李某毅、刘某艺无视国法,结伙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当场劫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并非法剥夺、限制两名被害人人身自由多日,6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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