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保洁员的“烦薪事”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1-06  浏览次数:944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拿到了工资,心里也踏实了。没想到困扰我们一年的烦心事能这么快解决,才用了一天!”

近日,乐昌法院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将一批涉9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广州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乐昌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与韶关市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保洁公司”)签订乐昌市某小区项目清洁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保洁公司派出多名人员为小区提供保洁服务,每名保洁员每月报酬在2300至2800元不等,劳务报酬由物业公司支付给保洁公司后,保洁公司再按月向保洁员发放。然而,2023年10月起,保洁公司却开始拖延劳务报酬发放,一直到2024年3月,保洁员谢阿姨等人都没有收到相应的款项。这笔劳务报酬对谢阿姨等人来说虽然不算太多,但却是数月劳动的血汗钱,在与该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24年10月29日,谢阿姨等人只好选择向法院寻求帮助。

当天,乐昌法院的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向谢阿姨等人释明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谢阿姨等人因该模式效率高、零成本、可执行的优势,纷纷同意采用调解方式化解这场纠纷。于是,该系列案件被迅速转派到人民调解员手中。调解员主动联系了案涉公司,经过沟通,物业公司表示,小区保洁已外包给该保洁公司多年,按照物业公司与保洁公司的约定,保洁公司按合同向物业公司请款后,物业公司经审核将款项支付给保洁公司,保洁公司再依据其与保洁员的合同,结合保洁员的考勤记录,向保洁员发放劳务报酬。物业公司因与保洁员之间无直接的劳务合同,故无法向保洁员支付劳务报酬。现由于保洁公司自身经营不善歇业,保洁公司无人与物业公司对接请款,无法核实保洁员的劳务报酬情况,故保洁员无法按时领取劳务报酬。

“阿姨们辛辛苦苦几个月,钱一定要尽快给到位。你们公司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调解员一边努力劝说物业公司尽快将劳务报酬支付到位,一耐心安抚谢阿姨等人的情绪。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物业公司表示愿意积极筹款,也希望谢阿姨等人给予一些宽限时间。最终,在法院积极的协调下,结合保洁员的考勤记录,谢阿姨等人与物业公司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双方当事人同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次日,乐昌法院经审查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裁定书,该批劳务合同纠纷案被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乐昌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新路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2024年以来,乐昌法院诉前成功化解劳务合同纠纷36件,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