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愁,“法院+社区”解民忧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16  浏览次数:104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最近,乐昌的朱大妈心里发愁,楼上邻居家卫生间漏水,朱大妈家的墙壁被水浸得一道一道的,有的地方还长起了霉斑,简直没法看。朱大妈气不过,找楼上邻居理论。对方却说:“你怎么确定是我们楼上漏水?说不定是你家墙壁里面的水管年久失修破裂漏水别想赖到我家头上!

朱大妈没办法,只好来到乐昌市坪北居民区社区向工作人员抱怨:“好好的房子变成了‘水帘洞’,对方还不承认,我必须要告他们,让他们家赔钱!”其实,年过七旬的朱大妈并不知道怎样到法院起诉,根本不了解诉讼的有关流程。好在,社区工作人员很快帮她联系上乐昌法院的调解员。

原来,乐昌法院建立了法庭+调解网络,组建了以人民法庭为纽带,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主要力量的纠纷调解“朋友圈”。今年以来,已有366件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依靠该调解网络在诉前阶段得到迅速化解。

法院调解员知悉朱大妈和楼上邻居宾先生之间的纠纷后,很快意识到,如果该纠纷在诉前阶段得不到有效化解,后续可能会因房屋漏水原因鉴定等问题浪费双方当事人金钱、时间。“我们上门去!”法院调解员主动说道。

法院调解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宾先生家中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如果你们通过诉讼解决矛盾纠纷,可能会有一些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支出。并且,房屋漏水的原因比较复杂,又要花费许多时间等待鉴定结果。我建议双方好好再谈一谈,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法院调解员循循善诱,从法理、情理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一方面,向他们解释诉讼程序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一方面从邻和谐相处的角度进行劝导。

在法院调解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宾先生和朱大妈同意由两家各支付1300元聘请维修人员对房屋漏水问题进行维修。

“朱大妈,调解协议都写清楚了,维修人员由您家选任,维修后您家验收,这下您放心了吧?”法院调解员说道。

“放心了,放心了。”朱大妈开心地表示。

“签了调解协议这个事情就告一段落,接下来她家负责把关具体维修的质量问题,以后再也不会出现类似矛盾,我也放心了。”宾先生也露出了笑颜。

就这样,在法院调解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朱大妈、宾先生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两家关系重修于好。一场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还没立案就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