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黄烟承包土地,起纠纷妥善化解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次数:1234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眼下正值黄烟备耕的关键时节,乐昌市三溪镇的许某宝在烟田忙着翻耕备耕。一连多日的晴天,让新翻的土壤在阳光下得到充分晒白、杀菌。

“来年黄烟的长势肯定很好,没有病虫害。”许某宝满是汗珠的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谁能想到,今年年初,他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村委会对簿公堂,差点就打算不承包村里的土地种植黄烟了。

原来,早在2021年,许某宝及其叔叔许某清向乐昌市三溪镇某村委会租赁土地种植黄烟,双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约定该地98亩土地的流转期限为五年,其中免租一年,租金按每亩每年300元从2023年1月1日起算。根据合同约定,许某宝及许某清应在每年中秋节前后以现金方式预付下一年租金。

后来,叔侄二人开始种植黄烟。等到2022年中秋节即约定的第一次支付租金时,二人并未支付相应的租金。2024年2月5日村委会向乐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人支付租金58800元及利息等。

因该纠纷为涉农纠纷,乐昌法院依据司法服务保障“乐农优品”工作机制,迅速将该纠纷引入“绿色通道”,优先立案、调解。承办法官意识到,这起纠纷关系近百亩土地的实际种植,要尽量促成双方和解,赶上春季播种育种,防止土地空置。

经过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初约定土地承包面积时缺乏规范的测量程序,双方对实际承包的面积存有不同意见。朱某清不愿意再继续承包,早已向朱某宝提出退出承包,但此事村委会并不知情。其实,朱某宝仍有继续承包的意愿但苦于资金问题一直没能支付租金

找到了突破口,调解便事半功倍。一方面,法官向村委会分析继续由朱某宝承包的益处:“合作才能共赢。朱某宝继续承包能最大限度发挥土地作用,如果贸然将土地恢复原状则会带来经济损失,建议你们再给他一点时间筹款……”另一方面,法官给朱某宝释法说理,“村委会大力扶持你们的种植产业,第一年的租金直接全免。基于这份信任,你应该支付所欠的租金……”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村委会同意退一步,将租金减免至45000元,并可分多期支付。朱某宝也承诺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在该村承包土地种植黄烟。在法院调解室内,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该案只是乐昌法院今年受理的涉农案件其中一个缩影。被誉为“岭南清淑之地”的乐昌拥有黄金奈李、沿溪山白毛尖、张溪香芋等一批农产品种植产业。在此背景下,乐昌法院坚持做优司法服务赋能“百千万工程”,开辟涉农案件全流程“绿色通道”,不断完善涉农纠纷诉前联调机制,始终以司法护农促进产业兴旺,用良法善治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