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张海力一行到乐昌法院开展司法警务安全工作检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35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省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3月20日上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海力和法警支队队长刘晓金一行对乐昌法院司法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jpg图为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张海力一行对乐昌法院门卫安保值班室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该院门卫安保值班室、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办公区等场所。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乐昌法院不断改进和完善司法警务安全工作所作的各项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针对该院警务人员分工不明确、警务装备存放不合理、警务安全设施有漏洞等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

检查工作结束后,张院长一行与乐昌法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张院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警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吸取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2.16”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教训。二是要严格执行各项安保制度,有效提高干警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警务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将司法警务安全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应主动落实安保责任,加强排查,切实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四是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乐昌法院作为“全国优秀法院”应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把司法警务安全工作做得更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五是要深入贯彻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完善警务安全设施,从严从细从紧抓好机关安保工作

                                  (编写人  曾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