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召开兼职廉政监察员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执行法律及全院纪律作风状况的日常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11月10日下午,乐昌法院召开2017年兼职廉政监察员座谈会,座谈会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苏桦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作动员讲话,全体兼职廉政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图为乐昌法院召开兼职廉政监察员座谈会
李芳院长在动员讲话中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兼职廉政监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面对人民法院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站在公正廉洁司法的高度,站在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院党组赋予的这份责任和信任,锐意进取,勤勉敬业,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做出积极努力。二要准确把握自身职责定位,认真发挥监督延伸作用。要认真把握自身“监督者”的职责定位,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所在部门开展廉政监督上。既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要确保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各项部署在所在部门落地生根。要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廉政监督工作的时代性。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三要善于发现廉政风险,勤于汇报问题线索。要当把发现所在部门廉政问题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监督时机上,要紧盯容易出问题的阶段和环节。监督方式上,要善于通过旁听合议庭合议、与干警日常交流、开展案件回访等措施,发现隐藏的廉政问题。要坚持每年向纪检部门汇报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向纪检部门汇报。四要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我监督。要始终保持如履深渊、如临薄冰的心态,以“三严三实”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要克服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组织和所在部门干警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每一个意见建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不断加强改造,以过硬的素质坚决履行好廉政监察职责。
乐昌法院在全院审判、执行等部门共选聘了12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兼职廉政监察员。
(编写人 曾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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