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中院对乐昌法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307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323日,韶关中院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组副组长、信访科科长张立新带队到乐昌法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

督察过程中,督察组一行严格按照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的通知》部署,并结合《关于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通过部门走访、检查台账、个别座谈等形式,重点督查在全国“两会”期间,乐昌法院是否通知要求党支部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筛查重大敏感案件、排查安全隐患的情况,是否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堵塞隐患漏洞;是否存在窗口作风、庭审作风、执行作风懈怠,干警工作态度恶劣、言行不当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否存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松”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的不良司法作风;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有损人民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九个方面的情况。

图为韶关中院纪律作风督察组与乐昌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座谈

    实地督察结束后,督察组与乐昌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座谈,并将督察检查情况做了反馈。督察组对乐昌法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表示,将认真对照督察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立行立改,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改出实效,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推动该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