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正式揭牌,合力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处模式
7月8日,乐昌市人民法院、乐昌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乐昌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在市法院举行了揭牌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邹志忠,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红,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薛陆平共同为工作室揭牌。市工会、法院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律师代表参加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上,邹志忠指出,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目的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矛盾纠纷化解的功能,在诉讼前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减少对抗性纠纷案件的发生,共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市法院和市总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切实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纳入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形成各方面参与、多部门保障的工作体系。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要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处置工作队伍上下功夫,善于总结自身经验,力争此项工作走在韶关前列。
李芳表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是“法院+工会”工作机制的重要平台。市法院将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保障作用,以“法院+工会”联动模式为基础,依托工会贴近基层劳动者的职业便利,集合法院在劳动争议纠纷处理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优势,通过“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在劳动争议诉前、诉中有效介入,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缩短纠纷解决时间和节约诉讼成本,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立足乐昌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劳动者利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不断总结典型案例,创造出有乐昌特色的经验做法,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乐昌和法治乐昌建设。
据了解,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是市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落实韶关中院和韶关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是适应当前劳动纠纷的形势发展、体现调解为先、诉源化解工作目标需要,是切实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按照韶关市统一工作要求,市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联合设立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位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工作室接受法院指派的工作人员及工会派驻的调解员对相关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和诉中进行调解,并在诉后为涉案职工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参与法院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
工作室工作人员由法院指派工作人员及工会派驻的工会法律服务律师组成。同时工作室还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员,由业务素质过硬、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的工会律师担任,为有意愿的劳资争议双方提供调解服务。
工作室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方式主要为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原则上,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在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协助调解在法院法庭或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如有必要,调解工作也可在其他场所进行。调解员会将调解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登记立案前、后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稍有不同。登记立案前,法院认为属于调解范围的,且当事人同意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由法院立案部门委派给工作室开展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对协议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也可以申请登记立案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转入法院立案受理程序。登记立案后,法院认为属于调解范围的,且当事人同意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由法院承办部门要求工作室调解员协助开展调解。调解由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审判长或法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继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在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过程中达成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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