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58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918日,乐昌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宣布了《乐昌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和内设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名单,并在920日完成全院内设机构的挂牌工作,标志着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最高法院机构改革精神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乐昌法院积极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及改革人员调整实施方案,将原来的12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内设机构,明确改革后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调整改革后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具体职责,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乐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机构改革大势,着眼法院长远发展,严明改革各项纪律规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所有涉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迅速到位履职,各部门负责人要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做好新老机构的衔接,保证改革期间工作连续稳定。

920日,乐昌法院的内设机构挂牌标志着新的内设机构正式运行,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此次改革工作注重实效,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二是着力精简效能,在理顺职能、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着力优化组织,突出审判业务机构审判职能,充分发挥非审判业务机构服务保障职能;四是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团队作为办案单元和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提升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