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281民特3号民事裁定书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23 浏览次数:249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0281民特3号
申请人:华桂娣。
申请人华桂娣申请宣告公民邹亚旺死亡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1日立案后申请人华桂娣于2018年12月20日死亡。
本院认为,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是特别程序,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关系。申请人华桂娣死亡之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已经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程序
审 判 长 曾陈红
审 判 员 胡映军
人民陪审员 肖珍荣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罗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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