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281执481号执行裁定书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258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

2020)粤0281执481号

申请执行人:廖某,男,汉族,住广东省乐昌市。

被执行人:刘某,女,汉族,住广东省揭西县。

本院在执行廖某与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廖某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粤0281执4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文杰

审判员  欧彩凤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慧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