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03  浏览次数:150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韶关乐昌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陈某利用为他人提供手机卡开卡服务等方式获得实名制手机卡号码和相应的手机验证码,并非法出售给下家用于各类平台注册账号。为防止平台检测到注册异常,陈某还将实名制手机号码绑定的手机串号一并出售,共获利49781.08元。

判前,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公益诉讼人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将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4.9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和向被侵权人发送风险提示短信。

本次合议庭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有序推进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发言,并在合议时根据社会价值导向发表独立意见,实现了实质参审。鉴于陈某认罪认罚并履行完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乐昌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议庭的方式审理案件,进一步彰显司法民主性、公正性,对提升司法透明度,拓宽人民监督渠道,增进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具有重大意义。法官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牟取利益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要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将手机轻易交给他人,以免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