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手机口”,你了解吗?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22  浏览次数:57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反诈宣传的持续开展,广大群众的反诈意识得到增强,当他们接到开头是“00”或者“+”的陌生来电时都会心存警惕。但是,如果来电号码是本地的,你会不会更容易放松警惕、相信对方呢?近日,乐昌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被告人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一种方式是同时打开两部手机,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诈骗人员联系,另一部手机根据诈骗人员指示拨打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架设GOIP等通讯设备,实现号码显示“伪装术”。

据悉,2023年6月,巫某被高薪兼职诱惑,添加了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的QQ。随后,巫某按照对方指示保持QQ语音通话,同时使用自己的另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巫某将两部手机保持适当距离,并打开免提功能,由诈骗人员与被害人进行通话,以办理贷款、保险扣费、查找快递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要求被害人添加其微信、QQ账号,进而实施下一步诈骗。此外,巫某还通过朋友以上述方式帮助诈骗人员实施诈骗犯罪,从中非法获利。

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巫某在明知对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利用“手机口”帮助诈骗人员实施诈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通常会在网上发布一些“轻松赚钱”“日结千元”的虚假招聘广告,诱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手机口”业务,声称只要帮助其拨打电话,就可以实现快速致富。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切勿轻信网络招聘信息,为蝇头小利落入对方陷阱,沦为诈骗犯罪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