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付”变“主动给”,乐昌法院深化执源治理有妙招
为加强执源治理,提升执行质效,乐昌法院出台《关于开展执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创新构建“执前督促+和解+事务前置”新机制,让被申请人多一次自动履行的机会,让申请人免交执行费用,高效化解双方矛盾,一举多赢!
执前督促+和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广东某公司所涉的两起买卖合同纠纷经乐昌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江门市某公司、成都市某公司同意向广东某公司分期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不料,两公司皆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如期履行全部义务,无奈之下,广东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两案申请人是同一企业,乐昌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将两案一并纳入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程序。执行事务中心调解员积极与双方企业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主动履行,终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1月27日,成都市某公司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的申请。12月4日,江门市某公司与申请人达成执前和解协议,次日,按约定将款项全额支付给申请人。两起纠纷未进入执行立案程序就成功化解,申请人拿到货款,被申请人征信不受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三赢”。
抚养费岂容拖欠?法院情法并举止纠纷
同日,一起抚养费纠纷也被顺利化解。原来,2023年9月,赵某被判决向张某支付抚养费共23万余元并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然而,因赵某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款项,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乐昌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受理执行申请后,立即启动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程序。一方面,调解员积极联系赵某,向其释法明理,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告知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办案团队还将财产调查等事务前置,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赵某认识到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在三日内自动履行完毕,并承诺将承担应尽的抚养义务。短短数日,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我们将持续推进执前督促履行及和解工作,探索扩大案件适用范围,切实做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快兑现。”乐昌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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