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诉前鉴定”新模式,助力纠纷化解“再加速”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2071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大力推进诉源治理,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近日,乐昌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指引(试行)》,将司法鉴定从“诉中”前置至“诉前”,为纠纷化解按下“加速键”。
据悉,乐昌法院将在诉前调解阶段,对双方争议较大且适宜通过鉴定确定争议事实的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针对性调解,做到快速化解纠纷;倘若案件调解不成,法官在诉讼中也可直接采用诉前鉴定意见,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办案效率。
“过去,案件往往到诉中阶段才进行鉴定,如此不仅导致诉讼程序中断,而且案件审理周期也会随之延长。”乐昌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道,“如今鉴定程序前移,当事人在明确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及证据优势地位有清晰的认识,自然对裁判结果也有合理预期,这更利于双方达成和解,实现纠纷诉前分流。”
下一步,乐昌法院将全力推动诉前鉴定集约化办理,提升诉前鉴定工作效能,同时积极构建“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融合机制,让更多的纠纷止于诉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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