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在市人民法院召开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0-10  浏览次数:58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研究做好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形成多方参与,部门联动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1010日上午,乐昌市委政法委在市法院组织召开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黄艺坤,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市法院相关干警参加会议。

李芳结合市法院工作实际,对进一步推进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提出了四点具体工作意见:一是切实履行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主体责任,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开展诉源治理;二是将把诉调对接中心建设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三是充分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加强与综治组织的对接,建立纠纷信息实时共通共享和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四是主动加强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成员单位的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工作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确保改革效果最大化。

 

黄艺坤指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是中央、省、市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该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黄艺坤强调,要客观分析形势,准确把握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展情况。近期,市法院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通过搭建诉调平台、细化制度落实、借助综治中心等举措,稳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下一步,市法院要牵头对改革形成的工作成果进行固定,对改革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提炼总结,推广运用。

黄艺坤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乐昌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从六个方面做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新格局工作: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二要善于统筹各方资源,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三要迅速整合、盘活内外部解纷资源,切实加强专业化多元解纷队伍建设;四要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费保障,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纠纷解决委托给社会力量承担;五要切实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对多元解纷方式的知晓度、信任度和认同度;六要加大对改革工作的监督与执法检查,经常听取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改革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据悉,今年9月,乐昌市正式启动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印发了《乐昌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黄艺坤为组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芳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推进我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