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启动,共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作者:乐昌管理员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1478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11月20日,乐昌市林长办、乐昌法院、乐昌林业局召开“林长+森林法官”工作座谈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的意见》,创新和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衔接机制,以“法徽红”全力守护“生态绿”。

 

据悉,“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包含联动办理各类涉林案件、加强涉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内容,法院将依托“森林法官”工作室、“森林法庭”,提供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等服务,切实解决林业执法过程中关于法律适用、程序推进等实际问题,助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森林法官’是法官职能的前移。”乐昌法院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说道,“在传统模式中,法官往往出现在涉林纠纷矛盾化解的最终端,没有起到预防的作用。如今‘森林法官’走进田间地头、森林竹海,为群众普及法律法规,指导纠纷调处、开展巡回审判,在问题最初期就提前介入,让涉林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源头。这是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的一大步。”

接下来,乐昌法院将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林业行政执法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涉林纠纷,为乐昌绿水青山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